司法鉴定所对工厂职工李某工作期间昏迷死亡死因进行法医病理鉴定案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2-27
2019年5月18日,李某在工厂车间被人发现昏迷,送医院后宣布死亡。因后续处理工作需要,委托方委托某司法鉴定所对李某死因进行鉴定。
【案情简介】

2019年5月18日,李某在工厂车间被人发现昏迷,送医院后宣布死亡。因后续处理工作需要,委托方委托某司法鉴定所对李某死因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一)病理学检查记录

1.脑:脑重1295g,全脑表面未见挫伤出血。椎基底动脉、脑底动脉环以及大脑前动脉、大脑中动脉、大脑后动脉未见粥样硬化、血管瘤、血管畸形等病变。常规切开大脑、小脑及脑干,各切面肉眼未见异常,脑室系统通常。镜下蛛网膜下腔空虚,脑组织呈轻度水肿改变。

2.心:心脏大小正常,重297g,表面未见挫伤、出血。沿血流方向剪开心脏,房间隔、室间隔完整。主动脉瓣周径为5.5cm,肺动脉瓣周径为6.5cm,二尖瓣周径为7.0cm,三尖瓣周径为8.5cm,各瓣膜未见增厚、粘连、钙化等改变。左心室壁、室间隔壁及右心室壁的厚度分别为1.0cm、0.9cm、0.3cm。心内膜及心肌切面未见异常。冠状动脉常规检查,左右主干开口位置正常,各主干管腔通畅,管壁未见增厚,未见粥样硬化病变。镜下部分区域心肌纤维断裂,未见新鲜及陈旧性心肌梗死,未见炎性细胞浸润。

3.喉头、气管、支气管和肺:喉头粘膜未见水肿,气管支气管未见异常。左肺重425g,右肺重542g,双肺表面光滑,切面未见明显实变病灶。镜下肺组织呈淤血、水肿改变。

4.肝:肝脏重1300g,大小为18.0cm×13.0cm×11.0cm,表面光滑,切面未见结节、包块等病变。镜下呈灶性淤血改变。

5.脾:脾重135g,大小13.0cm×8.0cm×3.5cm,表面光滑,包膜完整,切面红髓白髓结构清楚。镜下脾包膜未见增厚,脾窦扩张淤血。

6.肾:双肾共重245g,包膜易剥离,表面光滑。切面皮质髓质分界清楚,皮质厚度为0.7cm,肾盂、肾盏未见异常。镜下肾小球、肾小管组织结构正常,间质血管淤血。

7.胰:胰腺重62g,大小11.0cm×4.0cm×2.0cm,质地中等,表面及切面未见出血、坏死等改变。镜下呈弥漫性自溶改变,未见炎性细胞浸润。

8.甲状腺:甲状腺未见肿大,切面未见结节包块。镜下未见异常。

9.肾上腺:肉眼及镜下未见异常。

10.小肠:送检小肠一段,长约5cm,浆膜面光滑,粘膜面未见溃疡、穿孔、出血等改变。镜下肠壁各层自溶明显。

11.左手掌处皮肤:镜下表皮层、真皮层、皮下层组织结构正常,棘细胞层细胞及皮肤附属器细胞的细胞核未见呈细长杆状、极性化排列等改变,皮内皮下未见出血。

12.左食指处皮肤:镜下表皮层、真皮层、皮下层组织结构正常,棘细胞层细胞及皮肤附属器细胞的细胞核未见呈细长杆状、极性化排列等改变,皮内皮下未见出血。

13.右手掌处皮肤:镜下表皮层、真皮层、皮下层组织结构正常,棘细胞层细胞及皮肤附属器细胞的细胞核未见呈细长杆状、极性化排列等改变,皮内皮下未见出血。

14.右食指处皮肤:镜下表皮层、真皮层、皮下层组织结构正常,棘细胞层细胞及皮肤附属器细胞的细胞核未见呈细长杆状、极性化排列等改变,皮内皮下未见出血。

15.右大腿处皮肤:镜下局部皮肤角质层缺失,表皮层细胞及部分皮肤附属器细胞的细胞核呈细长杆状、极性化排列,真皮胶原纤维肿胀、融合、凝固性坏死。

(二)法医病理学诊断

1.右侧大腿根部皮肤电击伤;

2.心肌纤维断裂;

3.脑、肺、肝、脾、肾等多器官淤血、水肿;

4.胰腺、小肠自溶。

(三)理化检验

送检的李某心血中未检出安定、甲基苯丙胺、甲胺磷、敌敌畏成分。

【分析说明】

1.根据公安局尸检记录及尸检照片,死者李某全身未见明显机械性损伤痕迹,口鼻部、颈项部未见捂、缢、勒、扼等痕迹,呼吸道内未见异物,可排除李某因机械性损伤和机械性窒息导致的可能性。

2.根据理化检验结果,可排除李某因安定、甲基苯丙胺、甲胺磷、敌敌畏中毒导致死亡的可能性。

3.根据病理组织学检验结果,死者李某脑、心、肺等主要器官未见明显自身疾病,可排除李某因自身疾病导致死亡的可能性。

4.复阅原尸检照片,死者右大腿根部见一1.3cm×0.4cm、略呈横行的皮肤损伤灶,损伤灶周边呈暗红色。镜下见局部皮肤角质层缺失,表皮层细胞及部分皮肤附属器细胞的细胞核呈细长杆状、极性化排列,真皮胶原纤维肿胀、融合、凝固性坏死,为典型的电流损伤后改变。结合死者死亡经过、目击证人询问笔录等综合分析认为,死者李某符合因触电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

综上所述,死者李某符合因触电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鉴定意见】

死者李某符合因触电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

【推荐理由】法医病理鉴定是司法鉴定业务中较为常见的类型,此案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对提升司法鉴定机构受理相关类别案例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对社会大众具有典型的普法宣传作用。 【专家评析】本案例系对工作期间触电死亡进行法医病理鉴定,鉴定过程严谨规范,标准和方法适宜得当,辨析思维逻辑缜密,语言表达准确精炼,建议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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