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陈某与冉某、朱某合同纠纷调解案件
2020年2月,某街道调委会接到当地警民联调委的电话称,辖区内某店铺的房东朱某、原租户陈某、现租户冉某因店铺使用问题发生纠纷,三方当事人纠集了十多人聚集在店门口,争吵激烈,矛盾随时可能升级。街道调委会接到电话后立即指派调解员赶到了现场。考虑到防疫工作严峻,人员聚集风险较大,调解员到场后建议三方当事人各自选出代表参加调解,避免人员聚集。经过调解员和辖区民警的劝导,三方当事人同意由街道调委会组织调解工作,并选出了各自的调解代表。
【调解过程】为了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公正,赢得当事人的信任,调解员始终保持尊重、真诚、热情、关注的心态,采用直接询问的交流方式,与民警一起分别与三方代表进行了沟通。
房东朱某表示,其与原租户陈某曾因店铺的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二审判决,判令双方的租赁合同于2018年4月解除,陈某给付拖欠租金并腾退店铺。判决生效后,陈某拒绝腾退店铺,朱某遂于2019年底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对陈某进行了强制腾退。陈某虽将店铺的钥匙交还给了朱某,但其拖欠的2016年10月至2018年4月的租金并没有支付完毕。2020年1月,朱某将该店铺租给新租户冉某,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因此冉某使用店铺合情合理。新租户冉某表示,今年突发疫情,自己眼看着今年的生意可能会受疫情影响,因此想早点装修早点恢复经营以减少损失。近期疫情有所缓和,所以自己联系了装修队准备将装修材料先运进店铺内。然而运材料的车子刚停到店门口开始卸货,原租户陈某就发现并立即出来阻止,三方由此发生冲突。
事实清楚,还有生效判决作为依据,陈某却阻扰冉某进驻店铺,调解员认为,陈某应该是本次矛盾纠纷的关键点,遂专门与陈某展开了细谈。陈某称,自己和老房东即现房东朱某的父亲是多年的故交,两家关系一直很好,店铺租给自己的时候破破烂烂,自己花了很多钱和精力去加固、维修、装潢,店铺才变成现在漂亮又大气的样子。以前店铺每月租金才2万余元,可老房东过世没多久,新房东朱某就将每月租金提高到了7万余元,自己心里气不过才故意拖欠租金,最终还被法院判决解除了合同,因此感到很委屈。而且自己正在就租金和店铺装修赔偿等事项与朱某进行诉讼,陈某认为,在诉讼结果没出来前,应保持店面装修的原样,因此阻止冉某对店面进行装修。
了解到前因后果,调解员劝导陈某要严格依法办事,并告知陈某,无论事情的缘由如何,其在未与朱某协商的情况下拒付租金,显然违反了双方租赁合同的约定,属于违约行为。现在法院已判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关于“合同解除,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终止”的相关规定,陈某对店铺不再享有使用权,因此无权阻止他人进驻店铺,因阻扰他人合法经营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陈某主张的装修赔偿问题,只要陈某保存好装修花费的相关票据以及现场照片、录像等证据,就能够证明店铺装修的原貌,冉某对店铺进行使用并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况且法院的诉讼程序一般都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审理终结,这么长的时间让店铺闲置,既不合情也不合理,还会给朱某和冉某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面对调解员有理有据的劝导,陈某表示信服,但同时又表示自己内心的那股气还是下不去。调解员由此判断,陈某心里不服气的主要原因很有可能在于租金的问题。调解员随即从情理出发,同朱某展开思想交流。调解员表示,朱某和陈某两家本是故交,俗话说买卖不成仁义在,和气才能生财。虽然从法律上讲,法院已经对租金问题作出了判决。但是从情理上讲,朱某在父亲过世后就立即大幅度提升租金,确实会让陈某觉得少了人情味而心里委屈,对此朱某应当给予理解。另外,朱某要尽快解决与陈某的纠纷,让冉某尽快进驻店铺,只有新店铺顺利经营,朱某才能够避免与冉某产生纠纷,也能更早地获得收益,因此建议朱某对租金问题能够做一些让步。朱某听了调解员的劝解,立即表示愿意对陈某拖欠的租金进行一定减免。
【调解结果】经调解员组织,朱某与陈某在租金减免问题上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冉某于当天顺利将装修材料搬入店铺内,三方握手言和,所有聚集人员于当天上午散去,纠纷得到化解。
【案例点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来势汹汹,抗疫之战形势严峻。面对疫情,某街道及辖区内六个社区的人民调解员全部放弃春节假期,大年三十仍坚守岗位,默默无闻地战斗在防疫工作第一线,调解护航,全力战“疫”。疫情期间的调解工作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警民联调,依法快速处置。防疫的特殊时期,面对涉及警民联调的矛盾纠纷,街道调委会启动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街道调委会为平台,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抓住一个“快”字,围绕一个“法”字,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调解员与民警共同协调,有效地减少了社会不和谐因素。本次重大群体性纠纷的及时化解说明,只要依法依规,责任到位,方法得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通过多方协调,形成合力,各种突发、疑难的纠纷就可以迎刃而解。
二、分析研判,做好源头预防。在化解纠纷的同时要认真分析研判矛盾发展趋势,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进行预测,做好源头预防工作。例如疫情期间,因小区出入口临时封闭、道路封闭、检测体温、佩戴口罩、邻里卫生、超市有无严格测量体温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一定会多发频发。因疫情影响,企业暂缓开工、店铺暂缓营业,旅游业、商业将受到很大冲击,多个企业商家和劳动者通过信访等途径反映和询问疫情期间合同履行、薪资待遇等问题,说明此类纠纷很有可能会陆续增多,人民调解员要做好预警和矛盾排查工作。
三、思考对策,谋划下步工作。本次纠纷是因争议店铺的新租户为了挽救疫情期间的经济损失,希望尽早经营而直接引起,是疫情“纠纷潮”中的一小波。人民调解员要提高重视,在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上下功夫。一是要加强涉疫情矛盾纠纷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特别是企业复工复产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注重依法调解。二是引导群众尽量采取网上调解、电话调解、微信调解、视频调解的方式调处纠纷,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三是人民调解员可以通过微信群、QQ群、短信群等方式加大涉疫情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推荐理由】当前防疫工作仍面临较大压力。调解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联合公安机关分散人群,避免了疫情传播和矛盾激化的风险,同时依法依理迅速化解了矛盾纠纷,不仅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也帮助小微企业尽快复工,恢复生产。<专家评析>=本次纠纷的发生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人民调解员不仅有效避免了人群聚集风险,妥善迅速的化解了矛盾纠纷,还从实际工作出发,提出了对涉疫情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思考和建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各地的人民调解员奔赴抗击疫情的第一线,为抗击疫情,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 【专家评析】本次纠纷的发生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人民调解员不仅有效避免了人群聚集风险,妥善迅速的化解了矛盾纠纷,还从实际工作出发,提出了对涉疫情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思考和建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各地的人民调解员奔赴抗击疫情的第一线,为抗击疫情,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