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交塘协议书公证案
【案情简介】盐城国家珍禽自然保护区拥有国内连片面积最大、生态类型最齐全、冲淤演变最典型的湿地生态系统,在大丰境内面积10.6万公顷,临海区域上世纪先后实施多次低标准匡围,各种原因造成生态功能一定程度弱化。盐城市大丰区海北垦区于一九九九年围垦,围垦面积7.6万亩。为了贯彻***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自然保护区缓冲区生态修复的有关要求和盐城市政府《盐城黄海自然遗产地保护管理及可持续发展三年行动纲要》文件精神,江苏省XX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欲在2020年鱼塘承包合同到期后,按计划开展海北垦区退渔还湿生态修复,通过实施鱼塘清收,为后续开展生态保护、恢复、生态功能区建设创造必要条件,为今后配合国家和地方规划,打造多业态共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转型发展示范区打好基础。
但是在实施鱼塘清收过程中部分承包人提出疑虑,担心江苏省XX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XX公司)不会按鱼塘清收实施办法兑现自己的承诺,需要与XX公司签订交塘协议书,将《鱼塘清收实施办法》中涉及的按期交塘的优惠政策写进交塘协议书中,并由公证处进行公证。介于这种情况,XX公司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希望公证处可以作为第三方见证他们的签约行为。公证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向XX公司详细的解释了公证协议的法律意义及需要他们提供的材料,XX公司表示有了公证机构的介入,承包人更加能够相信其按期交塘后,XX公司按约定给予补偿的诚意,不会再阻碍退渔还湿工作的进行。公证员审查了XX公司提交的材料,并对他们提供的《交塘协议书》进行了修改,使用更加规范的法律术语,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在与XX公司的工作人员的交谈中得知,海北垦区总发包面积6.2万亩,鱼塘共计253个,养殖户共122人,如2020年1月15日前与XX公司签订交塘协议,可以享受相关优惠补偿政策。因部分鱼塘承包人对政策了解不透明,还需要公证处参与讲解、调解、化解矛盾等。考虑到这些特殊的情况,公证员认为将承包人集中到公证处统一办理是不切实际的,公证人员商量决定将所有的办证设备带到XX公司工作组办公室,简化办证程序,保证退渔还湿工作可以顺利进行。
公证员随即将办证需要的电脑、打印机、人脸识别系统等办证设备搬运到XX公司工作组办公室,许多承包人看到公证处参与此次工作,均表示同意调解并签订协议。在调解的过程中公证员了解到部分的承包人担心XX公司的《鱼塘清收实施办法》会因为国家出台新的补偿政策而会发生调整、变化,补偿得更多,要求XX公司在协议中加上承诺条款。但是XX公司考虑到该协议是经过XX公司上级集团公司决议通过的,现在临时增加条款会影响工作进度,不同意在协议中增加内容,这就导致了调解工作再次停滞下来;公证员经过慎重考虑并与承包人及海北公司进行商量,最后大家都同意由XX公司给签订交塘协议书的承包人一份承诺书并一并办理公证,承诺在鱼塘清收期间,若《鱼塘清收实施办法》发生调整、变化,则仍可以按变化后的政策执行。这样既维护了所有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证了退渔还湿生态修复工程的顺利进行。
在公证人员的加班加点的不懈努力下,截止至2020年1月15日,共64户承包人(涉及122个、面积32284亩的鱼塘)签订了《交塘协议书》。
在国家方针政策实施过程中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使之不与国家相关政策冲突并且保障政策顺利实施是公证机构在公证活动中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随着公证机构不断参与政府项目实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准,公证队伍已经成为落实国家政策的中坚力量。通过办理此次案件,公证机构既保障了国家方针政策的顺利实施,同时也拓宽了政府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沟通的渠道,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公证机构的信任度,公证人员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公证人使命担当,为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公证书格式】公 证 书
(XX)XX字第XX号
申请人:
甲方:江苏省XXX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盐城市大丰区XXX,法定代表人:A,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乙方:殷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协议书
申请人:江苏省XX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X与殷XX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处申请办理前面的《交塘协议书》公证。
经查,申请人自愿协商一致签订了前面的《交塘协议书》。当事人在订立上述协议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签订该《交塘协议书》意思表示真实,协议书内容具体、明确。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立协议人江苏省XX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X与殷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本公证员的面前,自愿签订了前面的《交塘协议书》。协议各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协议书内容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议书上江苏省XX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印鉴、殷XX的签名、指印均属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X月XX日
公 证 书
(XX)XX字第XX号
申请人:江苏省XXX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盐城市大丰区XXX,法定代表人:A,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公证事项:签名、盖章
申请人:江苏省XXX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AA于XXXX年XX月XX日在江苏省XX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承诺书》签名、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X月XX日
【推荐理由】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新时期,全社会都十分重视环境资源的保护,“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升到极为重要的高度。依法保护资源环境和解决涉及环境资源的纠纷,已经成为司法、行政执法等多部门共同面对的重要内容。公证制度作为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有效参与环境资源保护与纠纷解决,同样是公证机构应当认真研究和积极行动的内容。
【专家评析】盐城市大丰公证处通过办理此案件,保证了退渔还湿工作的顺利进行,既保障了国家方针政策的顺利实施,也拓宽了政府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沟通的渠道,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公证机构的信任度。公证人员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公证人使命担当,为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生态平衡,为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