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鉴定所交通事故受害人神经受损情况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案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6-20
2018年8月6日17时10分许,被鉴定人卢某某驾驶两轮自行车与一辆轻型普通货车相撞后受伤,经某某市公安局某某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对方负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全部责任,卢某某无责任。现因诉讼需要,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委托宁夏精神疾病鉴定所对被鉴定人卢某某目前的精神状态及其精神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案情简介】

2018年8月6日17时10分许,被鉴定人卢某某驾驶两轮自行车与一辆轻型普通货车相撞后受伤,经某某市公安局某某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对方负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全部责任,卢某某无责任。现因诉讼需要,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委托宁夏精神疾病鉴定所对被鉴定人卢某某目前的精神状态及其精神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阅卷方法、调查方法、检查与诊断方法

(一)调查及书证材料摘要

1.调查材料

(1)送鉴法官口述反映: 据儿子和邻居反映被鉴定人卢某某车祸前有劳动能力,手巧会编簸箕,打小工,捡菜,领孙子。交通事故后劳动能力下降,反应迟钝,答非所问;不能领孙子;经常大小便失禁,随地大小便,不知避人,生活需家人帮助。

(2)被鉴定人儿子口述反映:卢某某性格开朗,人际关系好,喜欢交往。他高中毕业后当4、5年的教师;后在乡农机站干了2、3年,农机站解体后回到家乡种田、做木工活:如会做桌子、板凳、自家的房屋设计等;近2年在红寺堡帮儿子带孩子,空闲时打零工挣钱。2018年8月6日发生交通事故,车祸后10分钟见到他,当时呼叫无反应,治疗1月左右意识清醒。目前只认识自己的老伴、小儿子、儿媳,不认识大儿子和他的女儿;穿衣服分不清上衣、裤子,有时把裤子往头上套;知道上厕所,但不知撒到便池里,经常将大小便拉在裤子里;外出随地大、小便,不知避人;平时话少,说话家人听不懂,多问几句,就发脾气;外出需老伴跟着,稍远点的地方找不到回家的路;睡眠无规律,常睡一会儿起来转转再睡;刷牙、洗脸、洗澡需协助下进行,日常生活需家人照料。

2.书证材料摘要

(1)据宁夏某某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病案号:567XXX)记载:患者于2018年8月7日主因“车祸致头部外伤后意识障碍4小时”住院治疗。入院“神志呈浅昏迷状,查体不合作”。头颅CT检查提示:1.脑干、双侧颞叶脑挫裂伤。2.蛛网膜下腔出血3.右侧额颞顶部硬膜下积液。入院诊断:多发伤:一、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脑挫裂伤(颞,左)、头皮裂伤(额,右)、右侧颧弓骨折。入院后给予止血、脱水、补液、抑酸、营养脑神经、预防癫痫、改善循环等对症治疗63天出院,出院时患者“神志呈清醒状态,精神可,进半流质饮食”。出院诊断同入院诊断。

(2)据送鉴材料中提供的某某医院CT检查报告单(2019年6月15日)诊断印象:1.左侧颞叶脑出血后遗改变。2.双侧基底节区腔隙性脑梗塞。3.双侧半卵圆中心脑白质腔隙性脱髓鞘改变。

(3)据宁夏某某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2019年3月15日),摘录如下:被鉴定人卢某某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脑挫裂伤(颞、左),经治疗后,现遗“左侧颞叶脑软化灶”,并后遗记忆力下降,情绪波动大、易激惹等表现。结合损伤基础、法医学鉴定结果,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1.2“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颅脑损伤后遗脑软化灶形成,伴有神经系统症状或者体征”之规定,已构成“十”级伤残。

(4)据被鉴定人邻居的询问笔录(2019年5月28日),摘录如下: 卢某某交通事故前比较精神,劳动能力强,会用铁皮做手工艺品、会盘炕,能外出打工,出去买东西,上山挖甘草,带孙子等。车祸后每次出门必须得有人跟着,不会干活,不能领孙子;出去丢失过2次。随时随地大小便,不知道避人,有时大便拉到裤子上,或拉到炕上。生活需要人照顾,生活少部分能自理。

2、检查所见

(1)精神检查:

检查方法:《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SF/Z JD0104001-2011。

被鉴定人自动步入鉴定室,步态不稳;神志清楚,讲话口齿不清。定向力欠准确:称:自己叫卢某某,家住XXX,老家在XX村。注意力欠集中,反应迟钝,衣着尚整齐,年貌相符,被动接触,但尚合作,对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均予以回答,无做作、视觉回避表现。

被鉴定人吐词欠清楚,交谈时部分内容能够回答正确,有时答非所问:“穿棉衣什么季节?”“6月份。”“12月份穿什么衣服?” “6月份。”未查出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情绪稳定,情感反应平淡,对车祸伤害没有主动要求,对自身状况缺乏认识,自知力丧失。

记忆力检查:存在顺行性遗忘、远事记忆减退,问他多大岁数:先说自己“44岁”、又说自己“43岁”、过一会再问说自己“54岁”,称自己的儿子“53岁”,问其老伴叫什么,答 “卢某某”,反复询问几次均答“卢某某”;问几儿子叫什么,仍答“卢某某”;问他怎么成这样了,只笑不答;让他说说车祸的情况,答:“开四轮,在石灰石里,把山里石头,小石头拉在路上。”问撞他的车是什么车,回答:“四轮。”智能检查:一般常识差:说不出一年有几个季节,对十月一日是什么节日的回答为“冬节”;“几月份种玉米”的回答为“夏天种玉米”;“过春节是在冬天还是夏天”的回答为“是夏天”;让讲出五种蔬菜名称时只能说出三种, “白菜、小萝卜、莲花菜”;对“5种水果的名字”回答为“梨、山水梨”。计算能力差:简单的计算回答正确,如1加1等于“2”,2加2等于“4”,3加3等于“6”;对“100-7=?”的回答为“30”;“30-7=?”答不上来,“10-7等于多少?” “60。”理解力、分析判断能力、抽象概括能力差:问: “鸡和鸭有什么区别?”答:“见过,大小不一样”;“山羊和绵羊怎么区别?” “一般情况下不算绵羊”;问:“树上有10只鸟,打掉一只还剩几只?”回答:“还剩8只,打掉一只,跑掉一只。”对“过河拆桥”的意思解释为:“过年撂掉一个饺子。”无法继续交谈。

(2)实验室检查:

a、智力测验:韦氏成人智力测试:IQ 22。

b、明尼苏达多项人格:心理状态重度异常,建议找专业人员进行系统的检查和治疗。回答的客观性:回答时夸大倾向明显,部分心理特征被夸大,报告结果可能不准确。

c、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60分。

d、日常生活能力量表:被试人功能有明显障碍。

e、脑电地形图:异常脑电地形图(额、中央及顶区慢波灶)。

【分析说明】

(一)精神医学诊断分析

1.据委托方提供的病例材料:被鉴定人卢某某于2018年8月6日因车祸外伤后意识障碍4小时住院治疗。检查神志呈浅昏迷状,头颅CT提示:“1.脑干、双侧颞叶脑挫裂伤。2.蛛网膜下腔出血3.右侧额颞顶部硬膜下积液。4左侧顶部高密度影建议随诊复查”等。近期复查CT显示:“1.左侧颞叶脑出血后遗改变。2.双侧基底节区腔隙性脑梗塞。3.双侧半卵圆中心脑白质腔隙性脱髓鞘改变”。以上反映了被鉴定人在本次交通事故中遭受了明确的颅脑器质性损伤,并继发了一定类型的脑部病理改变。

2.根据鉴定材料及知情人反映,被鉴定人卢某某高中文化程度,受伤前的智力良好,“比较精神,劳动能力强,会用铁皮做手工艺品、会盘炕;外出打工,出去买东西,上山挖甘草,带孙子”等。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受伤后出现说话吐字不清,反应迟钝,答非所问;不能领孙子;经常大小便失禁,随地大小便,不知避人,生活需家人帮助。以上说明被鉴定人此次车祸受伤后引发了神经、精神功能异常,社会功能明显下降。

3.鉴定检查发现,被鉴定人意识清楚,言语表达口齿不清,能理解所问问题,有时答非所问。其存在记忆力减退和智能损害。未发现精神病性症状、病理性情感障碍及异常行为;对自身状况的自知力较差。虽韦氏成人智力量表显示其智商22,但结合明尼苏达人格测定及智力影响的社会功能评估结果,综合评定其智力损害程度应在中度范围。

综上,被鉴定人卢某某目前的精神状况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中“器质性智能损害(中度痴呆)”的诊断标准。

(二)精神伤残程度分析

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5.1条1)款“精神障碍或者中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的划分依据之规定,被鉴定人目前的精神伤残等级已构成五级伤残。

(三)精神伤残关联性分析

根据鉴定材料,被鉴定人卢某某在交通事故当时有 “脑挫裂伤”,近期复查CT又出现了“双侧基底节区腔隙性脑梗塞”“双侧半卵圆中心脑白质腔隙性脱髓鞘改变”,根据本次交通事故导致的脑损害与被鉴定人后期出现的颅脑器质性损害因素之比例,综合评定本次交通事故是导致被鉴定人目前精神伤残的“主要作用”。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卢某某目前的精神状态为“器质性智能损害(中度痴呆)”;

2.被鉴定人卢某某目前的“中度痴呆”应构成五级伤残;

3.本次交通事故是导致被鉴定人目前伤残的主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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