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报警买药无任何效果广告神医胡祖秦被刑拘
观众购买电视宣传神药并无疗效
今年以来,不断有群众向淮安警方报警,称他们在看了省内某电视台两个频道播放的养生节目,根据节目留下的热线电话购买了一种叫“海参壳聚糖”和“海藻粗多糖”治疗胃病和脑梗的药品,但服用后没有任何效果。接到群众报警后,淮安警方于今年5月21日立案侦查,并成立专案组,6月22日,专案组在北京和沈阳同时收网,成功抓获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45人。6月26日,涉案的电视台以及广告中的虚假医学专家胡祖秦等人因涉嫌虚假广告罪被立案侦查,28日,胡祖秦在湖南长沙被淮安警方抓获。记者了解到,在今年1月份,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与卢某某等人注册了“北京中科健康研究院”、“沈阳市和平区康源健康信息咨询公司”、“沈阳伍沣顺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聘请“医药广告演员”胡祖秦、赵威冒充医学专家录制了《颈中小斑块 脑梗大祸首》、《危险的腔隙性脑梗塞》、《老胃病抗复发 新医学有新方法》、《修复胃粘膜 告别顽固老胃病》等四个节目分别在江苏省内某电视台两个频道进行虚假宣传,宣称其产品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老胃病和脑血栓等疾病,并在北京、沈阳等地设立话务中心,招聘话务人员冒充医学专家,将保健食品“卫奥开牌海参壳聚糖”和“欢乐海洋牌疏通诺口服液”冒充药品进行销售,涉案价值2000余万元,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虚假广告宣传的法律责任
对是广告主、广告发布者等人员在广告中存在虚假的行为,在符合《刑法》规定的虚假广告罪立案标准时,那么就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要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以及发布者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据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