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闹市裸浴如此“福利”营销是否该禁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12
近日,青岛台东闹市惊现美女裸浴,只为推销相关产品。这不禁让人感叹:商家为求获利,煞费苦心。用如此“福利性”的营销手段,是否有损社会风化呢?美女闹市裸浴9月4日,关于更多美女闹市裸浴如此“福利”营销是否该禁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近日,青岛台东闹市惊现美女裸浴,只为推销相关产品。这不禁让人感叹:商家为求获利,煞费苦心。用如此“福利性”的营销手段,是否有损社会风化呢?

美女闹市裸浴

9月4日,据报道,事情发生在青岛台东步行街一个临时搭建的浴室中,一个美女先是脱掉睡衣,并隔着浴帘摆出各种性感造型。不过,这并非是真人秀,而是一种3D技术。系商家吸引消费者眼球而推出的一种营销手段。

淫秽广告应当禁止

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知名债权债务律师,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债权债务部主任,郭延虎律师提示,对于广告法禁止的广告,商家一定要注意。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广告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是可以索去相应的民事赔偿的。

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对于这样的广告,我觉得跟在公共场合放黄片没有什么区别。或许禁止这种广告应该升级到传播淫秽物品,依法应予以刑事处罚。(瑞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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