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车震门俗人也该有隐私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12
导语:桐乡车震门再次引爆“车震”一词。在小编看来,“停车坐爱枫林晚”,绝对是被毁一塌糊涂的一句诗,其严重诗性被毁程度可能仅次于“采菊东篱下”。从孙大圣车震开始,关于更多桐乡车震门俗人也该有隐私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导语:

桐乡车震门再次引爆“车震”一词。在小编看来,“停车坐爱枫林晚”,绝对是被毁一塌糊涂的一句诗,其严重诗性被毁程度可能仅次于“采菊东篱下”。从孙大圣车震开始,就频频有明星传出车震陋闻,乐得网友不可开交。此次“桐乡车震门”与之前的“车震”不同,这一次的主角并非是某大牌明星而是,两个普通人。对于明星而言,作为公众人物,其个人信息本就为公众知悉,但是作为普通人而言,其个人信息当属个人隐私的范畴受法律保护,如今倒好,干了一场风花雪月的俗事,火透了半边天,被人肉者扒光光晒在网络上。

事俗也好,人俗也好,且看看我国法律如何保护俗人隐私。

事件回顾:

桐乡车震主角遭人肉

日前,有网友爆料,在浙江桐乡大街上,有一对男女当街在车上做爱。而此时正是车流量最大的时候,但车内两人视若无睹,被网友拍下做爱全场,连车牌号都清清楚楚。目前车震门视频已在朋友圈转发多次。而热心的网友更是人肉出男女主角个人详细资料,包括车牌号、姓名、住址、年龄、工作单位。(中国青年网)

瑞律时评:

俗人也该有隐私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纵观我国现行法律当中,在《宪法》、《刑法》、《民法通则》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中都有关于隐私权的相关规定。

本案中,且休论车震这一俗事,先看俗人。男女主角当街“停车坐爱”,被偷拍上传网络,随后被网友人肉,所有个人信息都被暴露在公众之下,其私再无隐可言,其权利也受到了严重侵犯。此次事件中,就此而言他们成为了网络暴力的受害者,而对于这些人肉者,妄施网络暴力也侵害当事人的隐私也是违法的。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非礼勿视

@圆泊方舟:非礼勿视——尊重别人的隐私也是一种德行。

@风言枫语-听雨客:摄像师太无良了啊,这是侵犯人家隐私也,人家车震又不犯法,但是你没有经过人家同意就摄像还上传,就已经犯法了啊。

@一天到晚游泳的妮:那是别人的自由,又没妨碍他人,造成社会伤害,觉得不应该这样侵犯人家的隐私。

@八一菜刀2010:偷拍下来上传到网上肯定是不对的,这个侵犯别人隐私,这种行为我们也不建议。但是当事人下次忍不住还是去宾馆吧,毕竟在公共场所是影响太差。

结语:

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停车坐爱”俗是俗了点,可谁不是一腔俗血呢?动动嘴皮谴责一下也就是了,毕竟社会这么复杂,心情这么不好,有个人来让自己骂骂、出出气也是极好的,但是激愤过头非得去人肉人家,还要公之于众,这就有些许不妥了。

再者,谁不爱看这种俗事了,乐呵乐呵也就是了,干出违法的事,对谁也不好。(瑞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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