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爆炸7人受伤险情幸好被控制
博兴爆炸7人受伤
博兴爆炸7人受伤,本次事故造成的伤害是意外事件还是有人故意为之并不清晰,总之,爆炸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是不小的,企业发生这样的事故显然是没有尽到安全的保障义务,每个企业都应该把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重要的位置。
10月8日17时57分,山东一家企业发生爆炸事故,已造成7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据博兴县有关部门介绍,发生事故的这家企业是博兴县一家供气公司。经初步查明,这家公司的一个煤气柜发生爆炸。目前,伤者被送往附近医院救治,消防人员已抵达事故发生地开展灭火工作,现场险情已得到有效控制。
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山东一家企业发生爆炸事故,造成7人受伤,如果受伤的是企业的员工,并且员工是在工作的过程中遭到人身伤害的,那么就属于工伤。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瑞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