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远光灯被围殴打架斗殴会受到哪些处罚
闪远光灯被围殴
闪远光灯被围殴究竟是怎么回事近日,一则闪远光灯被围殴的消息受到网友的关注。晚上,家住南京浦口的张某开车驶出小区时,因门前道路被一辆停着的轿车挡住了,张某就闪了两下远光灯,不料惹恼了对方,双方发生口角。张某驾车没开出多远就遇到堵车,对方追上来拦在车头,随即赶过来七八名男子,将张某及女伴一顿暴打。据目击者描述,暴打持续很长时间,打坏了两个安全帽。
2日晚上7点左右,浦口区新马路与浦珠路交叉口,一对30岁左右的男女遭到一群人暴打,路人赶紧报了警。警察赶到现场看到,一名女子躺在地上处于昏迷状态,另一名躺在地上的男子满口是血,但意识尚清醒。
多位目击者目睹了街头打斗的情形。“我喊,你们不能这样打,再这样打会把人打死的。”一名老太太告诉民警,躺在地上的男子被人用安全帽往身体上砸,安全帽都砸坏了两只。
另一位目击者称,对方有七八个人,有的还手持1米长的棍子,见被打的一男一女躺在地上不动了,才匆匆离开。随后,民警联系了120救护车将伤者送往浦口医院救治。
被打的男子是张某,他说,当晚他驾车从浦欣家园小区出门,看到一辆红色轿车挡道,就开远光灯闪了两下,提醒对方让道。没想到对方副驾驶位置的男子摇下车窗,责问“闪什么闪”,并骂了一句粗话。张某就回应:“我闪你了又怎么了。”双方吵了几句后,张某就驾车离开了。
令张某没想到的是,对方已经开车跟上他了,并且在路上“调人”。当张某开到新马路与浦珠路交叉路口附近时遇到堵车,后面的男子就打砸张某的车窗并喊他下车。身材魁梧的张某没意识到危险,就下车了。结果,上来七八个人将他围殴,张某的女同伴上来拉架也没能幸免。
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此事情,希望打人者尽快投案自首。(来源:凤凰网)
打架斗殴会受到哪些处罚
打架斗殴的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予以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要负刑事责任,打架斗殴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
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才能予以免予刑事处罚。刑法第37条规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械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打架斗殴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打架斗殴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