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起诉对方需要什么材料_起诉交通事故费用由谁承担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4-05-20
交通事故后起诉对方需要什么材料交通事故后起诉对方需要如下材料:1.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2.原告与被告的身份证。3.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更多《交通事故后起诉对方需要什么材料起诉交通事故费用由谁承担》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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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交通事故后起诉对方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后起诉对方需要如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2.原告与被告的身份证。

  3.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

起诉交通事故费用由谁承担

  起诉交通事故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是需要原告在起诉时进行预交。以下几种负担诉讼费的情形特别需要注意: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在律网提醒,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

  1.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

  2.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

  3.上诉后撤诉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

  二审改判的案件,除按一审负担原则负担后,还应当相应调整一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两审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审或提审的案件,如认为原审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并依法进行改判的,对诉讼费用一并改判。

三、

交通事故不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不赔偿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法院在用尽所有执行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对方经济状态有所改善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在律网提醒,无力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且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如果无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以上的,就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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