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是什么(哪些情况不适用交通事故调解)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7-01
一、交通事故调解是什么交通事故调解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共同申请,在查明交通肇事事实及原因、分清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有关人员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公平协商,以解决赔偿关于更多《交通事故调解是什么哪些情况不适用交通事故调解》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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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交通事故调解是什么

交通事故调解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共同申请,在查明交通肇事事实及原因、分清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有关人员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公平协商,以解决赔偿争议的活动。

二、 哪些情况不适用交通事故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三、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调解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7条的规定:“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在律网提醒您,现场调解只需要双方共同请求即可。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4条和第95条的规定,通过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需要具备两个条件:

1.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2.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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