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多久不发工资可以投诉?3个月不发工资,劳动法如何规定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2-10-31
劳动法规定多久不发工资可以投诉?三个月不发工资,劳动法如何规定,拖欠工资多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拖欠劳动报酬,到底拖欠多久才能解除合同主张经济补偿呢。一定要满30天才算吗?不少小伙伴告诉我们,他们上网

拖欠工资多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拖欠劳动报酬,到底拖欠多久才能解除合同主张经济补偿呢。

一定要满30天才算吗?

不少小伙伴告诉我们,他们上网查询的时候发现不少媒体和法律人士都说依据法律规定,必须要等欠薪超过一个月以上才能去,否则无法认定欠薪的事实。

这个说法靠谱吗?

到底被欠薪欠多久劳动者才能去仲裁呢?

或者说工资到底晚发多少天才能认定是法律上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呢?

就很迷,就很让人头秃,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

专治不明白的我们,本期就来解析一下这个欠薪认定的问题。

超过30天才算欠薪的观点依据的是劳动法第五章第五十条的规定:

犀哥看了几遍硬是看不出来法条里面有提到了超过30天才算是拖欠工资这码子事。

再去看给出的理由,是因为法条里面写了“按月支付”,所以说工资应当每月支付。

从而得出结论: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Excuseme?(此处应有一个黑人问号脸)

认为法律规定劳动报酬要按月支付完全可以理解。

但所谓只有超过30天才能认定为拖欠工资的含义我反正是看不出来。

我还去查了这些回答里提到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第七条,同样没有提到30天的问题。

也没有找到任何司法解释或者权威部门的文件里有提到法条里含有这层意思。

所以说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都仅规定了按月支付,并没有明确说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要超过30天才算是欠薪。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几天才算呢?

其实法条里已经告诉了大家答案。

对的,严格按照法条的规定,只要公司没有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支付劳动报酬,那么我们就可以认定存在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

法条里的“必须”二字可不是白给的。

所以大家遇到欠薪,不需要苦苦等待30天再去仲裁或者举报。

兵贵神速,等拖到30天以后,老板估计已经跑了或者资产早都转移完了。

直接看自己的合同里对于发放劳动报酬的约定,里面写了哪天就以那天来算。

尽管不同城市会对欠薪有一些细化的规定,但是各位小伙伴可以明确的是,只要超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发薪日期的,大家就可以启动自己的维权流程了。

比如北京市的《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六条就拖欠劳动报酬,也给出了一个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的规定。

但是这里的前提条件有三:

1)是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3)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才可以在最长不超过30天的期限内延迟支付工资。

另外北京市还有一个《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2009年8月17日),其中第18条就规定:

也属于当地细化的约定。

那么就有小伙伴问了,我找不到自己所在地对于欠薪的约定,是不是今天应该发工资却没有发,那我明天就能去仲裁呢?

犀哥并不建议大家这么做,因为第二天就直接去劳动监察或者仲裁,很可能会被退回,毕竟时间太短了。

那么又不想等满30天,又想尽快拿到拖欠的工资,该怎么办呢?这时间不好把握啊。

犀哥我给大家准备好了一个方案,大家只需要做好下面这个步骤,就可以同时把欠薪的事实和相关证据更好地固定下来,不用等30天直接去举报和起诉,劳动监察和仲裁委还都不会拒绝咱们。

对,就是向公司发出催促公司尽快补发欠薪的通知函:

1.在合同约定的发薪日到期后,起草一份催促支付欠薪的通知函并打印出来;

2.通知函开头为致:公司名称。落款处手写自己的名字和发出函件的时间。

正文中列明:

1)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职位、入职时间、自己的月薪金额和合同中约定的发薪日期;

2)公司从什么时间开始到发函之日为止拖欠了哪个/些月的劳动报酬,并计算出目前为止的总金额;

3)指明公司并未就欠薪一事与您进行任何沟通,也没有通知工会或员工代表大会;

4)约定好支付欠薪的最后期限,一般给收到函件后3-5个工作日;

5)如果不按时补发欠薪,你将有权采取包括举报、仲裁和起诉在内的一切合法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3.通过EMS把通知函原件发给公司法定代表人,并用私人邮箱把扫描件再发一遍邮件,复印件自己保留好。

发完函件后根据公司如何反应来确定自己下一步的反应:

a.公司装死不回复,完全没问题,最后期限到期后直接带着通知函等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仲裁或者起诉;

b.公司回复以各种不靠谱的理由拒不支付,完美,拿着自己的通知函等证据连同公司的书面回复一并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仲裁或者起诉;

c.公司回复说会在某某日支付欠薪,根据公司给出的时间自行决定是否接受或进一步协商。后续所有的沟通都通过书面形式保留证据,如果最终依然没有发薪再择机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仲裁或者起诉;

对了,通知函到期公司不回复或者拒绝支付后,劳动者就再发一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函》,进而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甚至赔偿金。

被迫函怎么写和如何邮寄去翻我们的历史文章,有详细介绍。

最后再给大家总结一下主张欠薪相关的证据和维权的渠道有哪些。

证据清单:

1.劳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2.银行盖章的工资流水单,其他证明薪资结构和薪资金额的公司文件;

3.社保缴纳记录;

4.通知函和被迫函的扫描件;

5.通知函和被迫函的EMS投递记录和邮件发送的记录,特别是公司收件的时间;

6.与公司就欠薪的沟通记录,书面沟通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有录音则需要刻录成光盘并且把沟通记录转成文字格式;

7.考勤记录(如有);

FYI:如果是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形看这篇文章,里面有详细介绍如何举证。

关于维权渠道,大家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和投诉、拨打12333投诉、使用掌上12333app或者微信搜索“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渠道”小程序、劳动仲裁和起诉。

一文读懂: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公司将受到什么处罚,怎么维权

生活中,不少人都有被公司拖欠工资的遭遇。很多人想知道公司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会受到何种处罚,员工应如何维权?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违法拖欠工资的有关知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就前述规定,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理解:

(一)工资应按照约定支付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对工资支付的具体时间进行约定,此类约定通常体现于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

超过约定的时间

未支付工资或足额支付工资的,属于拖欠。

(二)工资应按月支付

工资应按月支付,用人单位必须在

劳动发生的次月结束前

支付工资,否则构成拖欠。

(三)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

工资最长的支付周期是月,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若采用周薪、日薪、时薪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四)无故拖欠属于违法行为

并不是所有拖欠工资的行为都违法。《劳动法》第五十条禁止的是

无故拖欠

工资的行为。无故拖欠是指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或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生活中我们所说的拖欠工资实际上指的是无故拖欠工资。

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故拖欠工资属于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能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一)支付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

50%-100%

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愿继续在该单位工作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属于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月工资×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龄(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计算半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计算一个月工资)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行政处理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后,劳动行政部门接到投诉会进行调查,核实后将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或《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并可以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条链接: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行政处罚

在劳动行政部门下达责令改正的文件后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劳动行政部门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出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就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条链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四)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用人单位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1)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黑名单”信息将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予以公示,供社会公众查询。同时,“黑名单”中的用人单位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将受到限制。

(五)法院支付令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六)强制执行

用人单位拒不履行支付令、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调解书、判决书、或经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的,经申请,人民法院可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查封、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

(七)刑事责任

采取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个人犯该罪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达到如下条件之一的,属于“数额较大”: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如前所述,违法拖欠指的是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若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则拖欠不被视为违法。何为正当理由呢?根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四条进行了列举。根据该规定,以下情形不属于无故拖欠: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各地劳动行政部门对合理拖欠的最长期限进行了具体规定,比如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条规定,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

经与本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

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

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

面对拖欠工资,劳动者不要一味地等待和容忍,以免错失追讨劳动报酬的最佳时机。当遭遇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应及时采取行动维权,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无法协商一致或用人单位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用人单位拒不履行支付令、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调解书、判决书、或经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用人单位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劳动者还可向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举报。

以上便是违法拖欠工资的有关知识。如果您喜欢本文,请收藏点赞。若您有任何疑问,欢迎留言讨论。

公司多久不发工资才叫拖欠工资

相信很多人都会有个困惑,公司拖多久不发工资才叫

拖欠工资

,拖一天算吗?可如果仅是因为拖欠几天工资,我去投诉,会被接受吗?

拖欠工资的一般情形

1、如果你签定的有劳动合同,则按照劳动合同上规定的工资日计算,拖欠一天都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2、如果没签定劳动合同,则按照公司每月的财务日计算,比如说通常都是每月15号发工资,则15号为发工资日。

3、我国劳动法规定:企业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具体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

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

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4、你可以把实际情况给老板说一下,如果还不解决问题的话就去劳动监察答对投诉,同时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这里需要注意:有些用人单位确有无法克服的实际困难,例如生产经营困难、发生重大意外事件等,所以才延期支付工资,而用人单位事先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或劳动者本人同意的,延迟支付工资,不属于拖欠工资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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