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违法所得的认定(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共同犯罪中违法所得的认定
共同犯罪中违法所得的认定是,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
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这一条文中提及的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财物有: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被害人的合法财产、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罚金。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可能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或违禁品或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这两者之一,也可能都不是,如非法经营、非法行医的犯罪违法所得就是此种情况。
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共同犯罪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1.犯罪主体是两个以上犯罪后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人。如果其中有的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参加实施犯罪行为,使犯罪主体不够两个以上犯罪后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
2.有共同故意。这不是指相互没有关联,却有相同的故意的行为。所谓“共同故意”,是指共同犯罪的人都知道不是自己单独实施犯罪行为,也能预见到这种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什么样的危害后果,而且希望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
3.必须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是指在共同犯罪的整体活动中,每个共同犯罪人实施的行为都是其中一部分,这些行为互相联系和配合,都是为完成这一共同犯罪活动,起着各自的作用。共同实施犯罪行为不一定是相同的行为,也不一定是同时进行的行为。
共同犯罪从犯的认定
在律网提醒您,共同犯罪从犯的认定:
1.在共同犯罪中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指挥。
2.首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仅参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为从犯。
3.在犯罪中实行行为强度通常较小,或者技巧不够熟练。
4.对造成犯罪结果只起很小的作用,甚至根本未起任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