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4-02-04
农村分户口需要的证件和材料具体如下: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2.独立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3.若非本人申请,则需要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由村委会出具);4.若涉及搬迁,则需要搬迁安置证明;5.派出所片,关于更多农村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农村分户口需要的证件和材料具体如下:

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2.独立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

3.若非本人申请,则需要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由村委会出具);

4.若涉及搬迁,则需要搬迁安置证明;

5.派出所片警调查意见。

农村分户口需要的条件

当事人跟父母长期不居住在一起,经济独立,还有结婚、离婚都可以申请分户,如果申请分户,应该向村委会递交分户申请书,村委会盖章以后,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分户登记即可。

1.父母和子女长期分开居住,双方并不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日子也是各过各的,这种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分户。在农村有部分年轻人由于工作原因,长期不能和父母住在一起,由于彼此不互相依存,也就有了分户的先决条件,这样的情况若是申请分户是符合标准的,子女可以独立门户的。

2.要求分户的农户必须在经济条件上能够独立,不再需要依靠父母。也就是说要求分户的子女达必须到能自立门户的标准,拥有稳定的工作,有养活自己的经济能力。自己都不能挣钱养活自己,还得啃老的啃老族能说是独立吗?恐怕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怎么自立门户,实质还是依赖父母的巨婴。

3.结婚可以成为分户的条件和理由。农村家庭一般儿女较多,独生子女的少,若是儿女结婚后都还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是很不方便的,现在农村分户政策规定子女在婚嫁之时,则有必要与父母分开居住,这种情况可以向政府提出分户要求。儿女结婚分户,小家庭成为独立的一户,而不是和父母挤一起也可以减少婆媳矛盾的发生。

4.离婚也是分户的条件和理由。离婚肯定是感情不和,家庭破碎,不到迫不得已是走不到这一步的,若是婚都离了却不分户,也就是还是一家人,这婚就离的没什么意义了,所以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其中一方就可以向政府提出分户要求是合情合理的,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

农村分户口的流程

符合分户要求,需要必要的文件证明如下:

1.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基本上地区都要先经过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2.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3.等审核通过之后,请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拉一本分户之后的新户口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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