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老板锁地下室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
男子被老板锁地下室
男子被老板锁地下室, 在暗无天日的地下室内一直生活了四年,一般人没有办法想象,他是怎么坚持过来的,阳光是自热赋予人类的健康的礼物,可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不见太阳,男子有多煎熬与痛苦?
去年11月13日,通州台湖镇一个村子的院落里,马胜撬开脚踝铁链上的锁,悄悄爬上地面,终于逃离了拘禁他四年之久的地下室。拘禁马胜的那个地下室地下室长5米多,宽3.3米,有1.8米高,西墙处有一条凹槽直通上面,作为通风口。报警后,拘禁马胜的老板姜凡,被警方控制。检方指控他于2008年到2012年间。近日,已被取保候审的姜凡将在通州法院接受审理,姜凡声称自己因被敲诈拘禁了马胜半个月,是马胜赖着不愿意走,自己被抓后,马胜拿了10万元调解费后也不见踪影,不管姜凡出于什么原因拘禁马胜都是犯法的,他犯了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非法拘留、禁闭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拘禁罪的,从重处罚。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