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管强拆军区大院解放军被群殴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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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管强拆军区大院

青岛城管强拆军区大院,解放军被群殴。解放军是保家卫国的战士,他们为了祖国的疆土抛头颅洒热血,有的甚至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在敌人面前他们没有怕过,可是如今却被一群城管打的落荒而逃,真是好汉难敌四手,猛虎尤怕群狼。

9月4日下午,青岛崂山石老人村,上百名城管围堵军区大院警卫室,欲对卫兵岗楼进行强拆。起初一城管欲冲进营区被阻止,继而双方爆发激烈冲突。最终城管调用挖掘机,岗楼被强拆。

解放军被群殴

看到解放军被群殴,心中愤懑之情自然难以平复,但理性的人应该做理性的事情,城管强拆军区大院并且群殴解放军战士合法吗?

根据《拆迁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由此可见,城管强拆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并且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

城管殴打解放军如果造成轻伤及以上伤害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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