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抗癌女孩鲁若晴遗书好友将代其尽孝
最美抗癌女孩离世
最美抗癌女孩离世,年仅24岁。“若晴,愿你在另一个世界永远是晴天……”网友们在鲁若晴生前微博上,表达着哀思。按照鲁若晴的遗愿,她的骨灰留在了胶南,“她可能是怕离家太近,父母太伤心。”刘倩说,她和鲁若晴生前的其他好友约定,将代若晴向她的父母尽孝。祝愿鲁若晴一路走好,希望在另一个世界没有病痛,一直都是晴天。
前日,“最美抗癌女孩”鲁若晴遗体告别仪式在青岛举行。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表示,为鲁若晴募集的善款,结余部分将用于白血病治疗。9月19日16时,因白血病病情恶化,鲁若晴在北京协和医院离世。鲁若晴去世当晚,鲁父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一个小本子。“我希望家人能给我举办一场葬礼,在胶南殡仪馆,把我的骨灰放在那,不要放在魏家滩(鲁若晴的家)。选张我好看的照片,给我穿件好看的衣服。”鲁若晴在小本里写下了一份遗书。前日10时,鲁若晴的亲友在黄岛区殡仪馆为她送别。礼堂内摆放着她生病前的照片:一双大眼睛,她淡淡地向着镜头微笑。灵堂里,鲁若晴身穿黑色的运动服,戴着一副眼镜框,静静地躺在花丛中。“这套衣服她心仪已久,一直没舍得买。眼镜是她平日用来遮熊猫眼 的。”鲁若晴生前闺蜜刘倩说。
死者的隐私权
鲁若晴的遗书被曝光,这种“探秘”算不算隐私侵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但是从逻辑上说,死者不应享有隐私权,但法律应对死者生前的隐私权继续给予保护。其理由是:1、死者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不能有任何权利,自然也包括隐私权;2、对死者生前隐私的保护,是一种利益,是死者近亲属以及利害关系人的感情和名誉利益。
所以鲁若晴的遗书内容的曝光,在不伤及她名誉的基础上,并不构成隐私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