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安局长梁克被撤职公务员的法定职责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07
北京国安局长梁克被撤职北京国安局长梁克被撤职,由李东接任。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北京国安局长梁克被撤职。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查明中。42岁的北京国关于更多北京国安局长梁克被撤职公务员的法定职责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北京国安局长梁克被撤职
北京国安局长梁克被撤职,由李东接任。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北京国安局长梁克被撤职。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查明中。
42岁的北京国家安全局局长梁克被免职,接任者为原市公安局副局长李东。此前,梁克未出现在公众视野已有数周。梁克系老安全出身,2008年4月任现职,同时担任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梁被正式宣布免职。
公务员的法定职责
北京国安局长梁克被撤职,究竟公务员都有什么法定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北京国安局长梁克被撤职,希望我们国家能够越来越好。在生活中,法律问题时有发生,遇到时可多咨询律师。(瑞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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