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梦莹道歉吧爆吧行为是网络犯罪吗
潘梦莹道歉吧
“潘梦莹道歉吧”成了各大搜索网站的搜索关键词。这几日闹得沸沸扬扬的潘梦莹事件依然没有降温,其实归根究底就是粉丝之间的掐架罢了,有必要人肉搜索甚至骚扰她的家人逼得她自杀吗?对一个小孩如此的步步紧逼,毕竟还只是一个14岁的小女孩,对事对人的分辨能力都不高,仅仅因为一句错言就罪不可恕了?潘梦莹的言论并没有给球星或者球迷带来实质性的损害,可他们给潘梦莹带来的是什么呢?
7月28日晚,韩国明星权志龙的贴吧遭到洗劫,导火索是其粉丝潘梦莹四处散布有关c罗及梅西等各大球星的不恰当言论。甚至其他的韩星贴吧都遭到了爆吧,潘梦莹遭到了人肉搜索和各种不堪入耳的谩骂。7月29日晚,潘梦莹在日志上称已遭学校勒令退学,据称其家人也已住院。潘梦莹本人通过微博向球迷道歉,希望得到众人的宽恕,可似乎并没有得到原谅。据传,潘梦莹因不堪压力曾割腕自杀。
爆吧行为是网络犯罪吗
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既包括行为人运用其编程,加密,解码技术或工具在网络上实施的犯罪,也包括行为人利用软件指令,网络系统或产品加密等技术及法律规定上的漏洞在网络内外交互实施的犯罪,还包括行为人借助于其居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特定地位或其他方法在网络系统实施的犯罪。
在计算机网络上实施的犯罪种类: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表现形式有:袭击网站;在线传播计算机病毒。但现在对网络犯罪规定的很不是细致比如仅就法定刑和刑罚种类。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对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爆吧是否违法,是否构成犯罪,应根据爆吧的具体行为来进行分析:
1、无实际内容的爆吧行为:无实际内容的爆吧行为是指文字未表露观点或无任何实际内容。该行为不构成违法,更不构成犯罪,仅是其滥用言论自由权的行为。此种爆吧行为和在大街上说些无实际内容的言语很类似,没有警察会管你的,顶多觉得你神经有些问题。
2、基于客观事实的评论性爆吧行为:属于言论自由权的范围,一般不违法,但在我国目前情况下,还是要避免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5条为好。
第5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3、诽谤性的、侮辱性的爆吧行为:一般情节,违反《民法通则》,侵犯他人荣誉权或名誉权;严重情节,根据《刑法》规定,构成侮辱罪,诽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