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液死亡抛尸小感冒变成了催命符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06
输液死亡抛尸输液死亡抛尸,小感冒变成了催命符。据《成都商报》报道,得了一场小感冒,成都45岁的李女士称要去药房输液,哪知她一去不归。正当家人一筹莫展的时候,药房关于更多输液死亡抛尸小感冒变成了催命符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输液死亡抛尸

输液死亡抛尸,小感冒变成了催命符。据《成都商报》报道,得了一场小感冒,成都45岁的李女士称要去药房输液,哪知她一去不归。正当家人一筹莫展的时候,药房老板突错误!超链接引用无效。然投案称,李女士已经死亡,被他抛尸江中。输液死亡抛尸,听来就让人惊恐不已。

11月27日下午1时许,患感冒的李女士向丈夫打了声招呼,就骑着自行车去了离家不远的锦翠南苑小区。小区内有一家药房,她以前生病时就曾在这里输过液。当日下午6时许,殷先生下班回家,发现妈妈仍然没有回来。监控视频显示,11月27日下午2时38分,李女士骑着自行车进入锦翠南苑小区。11月28日凌晨2时16分,一辆越野车从小区开了出去。虽然看不清汽车的颜色和车牌照,但有小区居民说“这辆车好像是药房老板的”。“(李女士)到底来过药房没有?”11月28日下午3时许,殷先生的父亲来到药房讨说法,药房老板钟某不在。殷先生的父亲当时看见,药房的人将一张完好的床砸坏,卖给一个收荒者。“好好的床为啥要卖?非常可疑!”综合种种疑点,殷先生猜测母亲在药房出了事。当日,殷先生就向警方报案。谁知道,得到的最终结果,竟是李女士输液死亡抛尸。

非法行医的特征

输液死亡抛尸事件发生后,综合分析,警方认为钟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1月29日下午,钟某向警方投案。据了解,钟某投案后自称,李女士在输液过程中死亡,他怕承担责任,连夜把受害者拉到简阳抛尸江中。记者获悉,钟某是简阳人,并没有行医资格。目前,涉嫌非法行医罪的钟某已被警方刑拘。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钟某在李女士输液死亡后抛尸,经查涉嫌非法行医罪,输液死亡后抛尸案中,钟某极有可能因造成就诊人死亡,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行医在现世中并不少见,也有数不清的病患受到了非法行医人的坑害。少至钱财,多致健康甚至生命,往往出了问题也不知道该向谁问责,更不知该如何维权,如若不幸,真的沾染上这类麻烦,应迅速咨询或求助于律师,以便得到应有的补偿和赔偿。(瑞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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