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网购18万泄愤老公爽约惹的祸
老婆网购18万泄愤
老婆网购18万,只因老公在她生日当天爽约,不愧是生猛的女汉子,够彪悍,只不过他的老公就要陷入了无尽的苦海之中了。近年来,很多女性乐于通过网购达到情感的宣泄,这种宣泄方式要量力而行,否则导致的后果将会不堪设想。
小梁是黄山路一家知名IT公司的员工,每月薪酬不低,当然加班也是常事。 11日,小梁照常加班,虽然答应了陪新婚妻子小欣过生日,可还是选择工作为重。晚上10时许,他满身疲惫回到家,发现妻子正坐在电脑前上网,也就没在意,洗洗睡了。可他没留意,坐在电脑前的妻子满脸怒气,正在浴血奋战。等到第二天,睡醒的小梁才发觉妻子的异常。打开淘宝账号一看,悲催了,小欣把他所有的卡都刷爆了,买了28件商品,总价近18万元。
买卖合同中买方卖方的义务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义务主要有:
1、支付价金;
2、保管义务。
买卖合同中卖方的主要义务有:
1、交付标的物,转移所有权的义务;
2、瑕疵担保责任
(1)权利瑕疵担保:转让的所有权是完整的,第三人无权对标的物行使权利。
权利瑕疵的类型:标的物全部或部分属于第三人所有;标的物上有第三人的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存在;有第三人的承租权存在(买卖不破除租赁)。
(2)物的瑕疵担保:标的物本身存在缺陷。
要件:瑕疵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已存在,否则出卖人不承担责任;瑕疵是买方不知道的,而且无过失;买受人应当践行检查通知义务(如未约定检验时间,有保质期的按保质期,没有的为 2 年)。
老婆网购将近18万的商品,在商品没有出现任何的问题的情况下,作为买方的老婆有义务支付或者请求别人为其支付购买商品的费用。(瑞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