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架桥坍塌尚未发现人员死亡
福建高架桥坍塌
近日一则福建高架桥坍塌的新闻引发关注。据龙岩市相关部门消息,3月1日傍晚7时许,位于龙岩市境内一高速路段发生在建高架桥坍塌事故,造成高速公路上两辆拖挂车被砸。消防、交警等部门已展开救援,已有6人被救出。
另据@FM1007福建交通广播报道:3月1日19点30分许,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门镇考塘村一在建的高架桥断裂掉落至高速公路。造成高速公路上两辆拖挂车被埋压。在事发后第一时间龙岩消防支队出动2个中队、6辆消防车前往处置,支队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前往现场组织营救工作。
在事故现场市政领导班子、公安干警、消防官兵、医务人员全力营救被困群众,在短时间内快速将多名群众救出,截止目前现场共救出6人(未发现有人员死亡),已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目前现场还在排查搜救中。
相关链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中,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所谓建设单位,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或者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具有工程建设者的资格,能支付工程价款的其他单位。设计单位,是指专门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其他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是指从事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新鼠扩建、改建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其中包括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工程监理单位是指对建筑工程专门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质量、安全的单位。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里所说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心理状态而言。但是,对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来说,有时却是明知故犯的。行为人明知是违反了国家规定,应当预见到可能发生严重后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会发生某种严重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是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