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诉讼期三年从哪天开始算 诉讼时效的效力
一、 协议诉讼期三年,从哪天开始算
协议诉讼期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适用范围:
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
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4.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
二、 诉讼时效的效力诉讼时效的效力:
1.权利人不丧失起诉权,(程序胜诉权),权利人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2.法院在审理中不得主动援用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理由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3.法院查明诉讼时效确已经过的,应判决(而非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非驳回起诉)。
4.虽已超过时效,但当事人自愿履行的,权利人仍可以接受 。因为实体权利本身并未消灭,当事人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三、 已过诉讼时效但又重新起算的情形已过诉讼时效但又重新起算的情形:
1.时效届满后,双方约定或者债务人承诺对债务进行重新结算、审计,或约定其他付款的先决条件的,可认定债务人作出了“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2.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或者继续履行部分债务,可认定债务人放弃了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抗辩权。
3.债务人在债权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上签章确认,可认定对原债务进行了重新确认。
4.债务人签收《货款与利息催收通知单》、《催收函》等,并出具回执签章确认的,可认定对原债务进行了重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