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小学教职工法定带薪休假规定_法定带薪休假具体种类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19
国家对小学教职工法定带薪休假规定国家对小学教职工法定带薪休假规定: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关于更多《国家对小学教职工法定带薪休假规定法定带薪休假具体种类》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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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国家对小学教职工法定带薪休假规定

  国家对小学教职工法定带薪休假规定: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二、

法定带薪休假具体种类

  法定带薪休假具体种类:

  1.元旦:2007年12月30日-2008年1月1日放假,共3天。

  2.春节:2月6日—12日(即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放假,共7天。

  3.清明节: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

  4.“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

  5.端午节:6月7日—9日放假,共3天。

  6.中秋节:9月13日—15日放假3天。

  7.国庆节:9月29日—10月5日放假7天。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三、

带薪年休假的规定

  在律网提醒您,带薪年休假的规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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