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事业单位可以成为房屋征收的主体吗_房屋征收和房屋拆迁的区别有哪些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0-07
我国事业单位可以成为房屋征收的主体吗我国事业单位不可以成为房屋征收的主体。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必须由政府负责,并由其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土地储备中心并不属于行政机关,其只是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因此它无法成为房屋征关于更多《我国事业单位可以成为房屋征收的主体吗房屋征收和房屋拆迁的区别有哪些》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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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国事业单位可以成为房屋征收的主体吗

  我国事业单位不可以成为房屋征收的主体。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必须由政府负责,并由其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土地储备中心并不属于行政机关,其只是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因此它无法成为房屋征收部门,亦无发布征收决定的权限。另外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政府可以将房屋征收的权力授予事业单位。

二、

房屋征收和房屋拆迁的区别有哪些

  房屋征收和房屋拆迁的区别有:

  1.它们的主体是不同的,征收属于政府行为,在你的房屋年限到了之后,将原来的地方收回去,做其他用途。

  2.拆迁是在年限没有到的情况下,或者年限已到达的情况下,政府需要将这块地进行开发,最初的房屋必须要进行迁移。

  3.征收和拆迁的目的也是不同的,在律网提醒您,国家对房屋进行征收是为了公共的利益,而拆迁为是为了市场利益,是很多开发商为了建房或盈利的。

三、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包含的内容有:

  1.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的基本情况及被征收房屋具体位置;

  2.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3.补偿决定的内容,具体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4.补偿决定的依据、理由;

  5.告知被征收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及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期限;

  6.作出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名称、作出补偿决定日期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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