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不服怎么办(公安局刑事拘留最多多少天)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7-07
一、对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不服怎么办对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不服,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如果认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作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关于更多《对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不服怎么办公安局刑事拘留最多多少天》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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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不服怎么办

对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不服,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如果认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作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赔偿义务机关是作出错误拘留决定的机关。受害人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

二、 公安局刑事拘留最多多少天

公安局刑事拘留最多37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三、 刑事拘留的特点

刑事拘留有如下特点:

1.主体唯一性

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在律网提醒您注意,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法院只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2.实施强制性

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3.措施临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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