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得消费欺诈行为的证据(如何认定消费欺诈行为)
取得消费欺诈行为的证据需要收集3个方面的证据:
1.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服务发票、货物销售单、保修凭证、收款收据、质量承诺书、合同文件等。
2.反映欺诈及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产品宣传单、促销活动单、问题产品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
3.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证据,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
二、 如何认定消费欺诈行为认定消费欺诈行为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确定: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采用的手段
如经营者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2.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
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如果该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即构成欺诈。在律网提醒,认定消费欺诈行为并不要求消费者有实际的损失或者损害发生,只要经营者的行为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
3.经营者是否具有实施欺诈行为的主观方面
虽然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构成欺诈行为必须具有主观故意,但从文义上理解,“欺诈”二字本身已经揭示经营者具有主观故意。
三、 消费欺诈行为的处罚消费欺诈行为的处罚如下:经营者需按照消费者的意愿增加赔偿其因为欺诈行为所遭受的损失,赔偿的具体金额以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服务费用的三倍计算。赔偿金额不足人民币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计算。法律如果另有其他规定的,按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