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破产财产的构成)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7-15
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按照如下顺序进行:1.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关于更多《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破产财产的构成》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在律网
一、

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

  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按照如下顺序进行:

  1.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上述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在律网提醒,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

破产财产的构成

  破产财产由如下部分构成:

  1.企业自有的财产,指债务人企业所有的资产,包括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资产。

  2.属于债务人企业的财产权利,这种财产权利主要包括应当由债务人企业行使的物权、债权、证券权利;应当由债务人企业所有的知识产权;债务人企业享有的股东出资缴纳请求权。

  3.破产财产所生的孳息或转让所得。

三、

破产清算中有担保债权怎么处理

  破产清算中有担保债权的处理要注意以下几点:

  1.债权申报主体的审核确认。一般情形下,担保债权人依法享有债权主体资格,但是担保人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其履行了全部清偿义务的前提下,才可以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申报债权并受偿。

  2.债权申报金额的审核确认。担保债权人应就全部债务申报债权。

  3.债权性质的审核确认。如果是不动产抵押只要已经办理首次登记,且不存在预告登记失效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担保债权优先受偿,除非抵押物预告登记时间在破产案件受理之日前一年以内的;如果是动产抵押,则管理人须审核其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和公告,如果没有办理,则不应认定为担保债权优先受偿。

81
分享
扫一扫进入手机端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头条置顶
顶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