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的程序是什么(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6-25
一、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的程序是什么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的程序:1.委托人向鉴定机构提出委托,并提供相应的材料;2.鉴定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受理决定;3.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后再进行复核;4.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并发送给关于更多《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的程序是什么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的材料有哪些》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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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的程序:

1.委托人向鉴定机构提出委托,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2.鉴定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受理决定;

3.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后再进行复核;

4.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并发送给委托人

二、 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的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三、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重新做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重新做,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在律网提醒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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