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用人单位的类型(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我国用人单位的类型有:
1.在中国境内的依法登记的企业:包括各种所有制性质、各种组织形式,如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企业,混合型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乡镇企业等。
2.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体经济组织。即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3.依法成立的事业单位,包括文化、教育、卫生、科研等各种单位,如学校、医院、出版社等。其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有权使用劳动者。
4.依法成立的国家机关:它们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有权使用劳动者。
5.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包括工会、妇联、研究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有权使用劳动者。
二、 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吗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遵循的基本原则在律网提醒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遵循的基本原则有:
1.平等自愿原则。
2.协商一致原则。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期限等条款进行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对劳动权利、义务意思表示一致。
3.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指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