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治安处罚不服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行政诉讼费用是多少钱)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7-13
一、对治安处罚不服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关于更多《对治安处罚不服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行政诉讼费用是多少钱》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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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治安处罚不服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二、

行政诉讼费用是多少钱

  行政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两种。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

  4.行政案件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在律网提醒,其他诉讼费用主要有:鉴定费,勘验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贴费,复制本案庭审记录材料和法律文字所需要的费用,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费用等,一般由法院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或按实际成本收费

三、

行政诉讼时效是否可以中止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能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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