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委托事务的义务(委托合同的特征)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7-13
一、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委托事务的义务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委托事务的义务如下:1.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人。2.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3.报告关于更多《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委托事务的义务委托合同的特征》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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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委托事务的义务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委托事务的义务如下:

  1.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人。

  2.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

  3.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情况向委托人报告。

  4.转移利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人。

  5.转移权利的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应将权利转移给委托人。

二、

委托合同的特征

  委托合同有如下特征: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

  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在律网提醒,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受托人替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

三、

委托合同的分类

  委托合同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做不同的分类:

  1.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2.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3.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受托人为委托人进行转委托,除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以外,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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