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更换不动产登记证需要的材料(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是多长)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6-02
一、房产证更换不动产登记证需要的材料房产证更换不动产登记证需要的材料如下: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关于更多《房产证更换不动产登记证需要的材料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是多长》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在律网
一、

房产证更换不动产登记证需要的材料

  房产证更换不动产登记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

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是多长

  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多长要看具体的登记业务:

  1.一般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

  2.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

  3.不动产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理;

  4.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以及未公证的继承、受遗赠涉及不动产登记等较为复杂的登记情形仍按照30个工作日办结。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不动产可以设立质权吗

  不动产不可以设立质权。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是一种动产物权,只适用于动产或者权利,对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押。而且,质押的标的物是法定的,法律未允许的标的不得成为质押权的客体。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律网提醒,如果想利用不动产融资,可以采取抵押的方式。

49
分享
扫一扫进入手机端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头条置顶
顶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