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屋合同法院怎么判,小产权房屋合同的风险(小产权房屋合同的风险)
小产权房屋合同法院怎么判
小产权房屋合同法院一般按照合同无效进行判决,在律网提醒,实践中会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小产权房屋合同的风险
小产权房屋合同的风险主要是发生在交易中的,具体如下:
1.“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
2.政策风险。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小产权房屋合同的产生原因
小产权房屋合同的产生原因如下:
1.城市房价过高。与此同时,政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无法满足这些住房需求。
2.擦边球的空间。政策法律规定中存在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才导致了各地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给小产权房留下了一个擦边球的空间。
3.农地制度不合理。小产权房是农民集体自发在其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设的房产,不需要缴纳类似开发商为获取土地交给政府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村集体牵头开发,省去了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市政建设费用及成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