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泰州市泰州公证处根据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法院申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法院强制执行泰州医药高新区某处房产迁让整个过程及行为进行保全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