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_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住院病历(如:住院首页、入院记录和出院小结等)及所有头-ct、磁共振或x线片及检查报告单,并复印一套病历材料,以备鉴定机构留存。
带齐鉴定材料至关重要,是申请伤残鉴定的前提,鉴定机构一般在接受委托后,15-30个工作日(因鉴定机构不同而不同)内作出《伤残等级评定意见书》。
如果鉴定机构认为不构成残疾或不构成较高等级的残疾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另行委托其他进行第二次鉴定,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这里注意的是,如果是由公安机关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意见,双方如对鉴定意见不服,可在受到鉴定意见后15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获得批准后,重新鉴定由上级公安机关司法鉴定中心作出。也可由法院进行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作出。
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必须充分重视伤残鉴定的重要性,《伤残等级评定意见书》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无论是协商解决、保险理赔还是诉诸法院,是主张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重要依据。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1、《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
3、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
所以,交通事故中的鉴定费由被告承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时间
如何把握呢?为了帮助各位了解该问题,的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后,将在下文为您作具体的解答,请您仔细阅读下文内容。
(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时间:
申请司法鉴定的时间,一般是从治疗结束,出院后三个月内申请,如果想提前申请可以在发生事故六个月内伤情稳定后申请,申请司法鉴定可以个人申请也可以委托法院申请,建议委托律师代为申请,因为个人申请司法鉴定结果,对方当事人可能会不予认可。
(二)法律的相关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1、准确把握进行司法鉴定的时间:
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
2、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3、最好委托代理: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需要的材料方面的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鉴定的,一定要做好材料收集工作以及申请鉴定的时间问题。以上就是由在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在律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