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诉讼费谁承担_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款合同诉讼费谁承担
借款合同诉讼费的承担人有:
1.民事借贷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是3年,在律网提醒你,这里所指的3年并不是简单地从借款日起计算,而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民间借贷诉讼费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缴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借款纠纷案件属于财产案件,所以借款纠纷案件诉讼费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除去案件受理费外,按照规定缴纳其他诉讼费用。
其收费标准如下:
1.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折价,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2.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不同标准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缴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较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缴纳。
4.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缴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