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起诉费标准官方版_输了官司可以再起诉吗
打官司起诉费标准官方版
打官司起诉费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在律网提醒,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时,起诉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缴纳一定的费用,这就是案件受理费。
1.财产案件受理费,所谓财产案件是指因财产争议而引起的官司,如合同、借款纠纷。对于财产案件,诉讼费用是按照所争议的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2.您所请求的财产金额越大,您需要支付的诉讼费用也就越高,所以,同样是合同纠纷,但由于争议的财产数额高低不一,应缴纳的诉讼费用也不一样。
3.非财产案件受理费,除了财产案件外,还有很多案件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如收养、侵犯名誉权、姓名权等案件。
4.申请费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按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
5.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
输了官司可以再起诉吗
输了官司一般不能再起诉,根据法院“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不可以重新起诉。但是在原审判决、裁定已生效的情况下,发现了新的证据可以另行起诉,原审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但对同一事实已经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不得上诉或重复起诉。
法院诉讼费多久可退回
法院诉讼费15日内可退回。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诉讼退费是当事人从人民法院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就是多退少补。
民事案件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且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可以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已经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退回一半。按简易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本身就按减半收取,因此撤诉后不再退回诉讼费。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毕竟已经进入审判程序,已经使用了法院的人力资源等,原告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原告所交纳的诉讼费不能全部退回。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