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机构指的是什么

在律网友 2023-10-16 15:11:57
仲裁机构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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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汇总 回复于:2023-10-16 15:14:03
仲裁机构是一种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双方民事争议,作出仲裁裁决的组织。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法》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仲裁机构的机关是当事人签订的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中载明的特定仲裁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并协商选定仲裁委员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当事人签订的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中载明的特定仲裁委员会是仲裁机构的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并协商选定仲裁委员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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