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举报投诉法律法规?全国食品安全等消费者举报投诉电话是
【干货】金融消费者请注意,你知道怎么依法维权吗
一、与消费者相关的法定权益有哪些呢?
答:根据法律法规,金融消费者依法享有“八大权益”: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
二、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发生金融纠纷怎么办?
答:当消费者因购买银行、保险产品或者接受银行、保险相关服务与银行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产生纠纷,应向银行保险机构进行投诉主张民事权益。消费者可以通过拨打金融机构投诉电话、邮寄信件、前往金融机构营业场所等方式进行投诉。
三、投诉时应准备哪些材料?
答:消费者进行投诉,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诉人基本情况,包括:自然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投诉人的基本情况。(二)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投诉的银行保险机构的名称;被投诉的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的相关情况以及其所属机构的名称。(三)投诉请求、主要事实和相关依据。投诉人提交书面材料的,应当由投诉人签字或者盖章。
四、代理维权是否更有效?
答:不会。银行保险机构投诉渠道畅通且免费,消费者可以按照要求提供投诉的相关材料,自行办理投诉事项。当前社会上一些机构打着“代理维权”的幌子,为消费者“伸张正义”,实则为了收取高额代理费。有的代理机构常常阻断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与消费者的沟通渠道,甚至利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导致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严重的还会造成消费者的财产损失。
五、投诉后多久可以收到答复?
答:按照《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事实清楚、争议情况简单的消费投诉,金融机构会在收到消费投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人,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至30日;情况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经上级审批并告知投诉人,可以再延长30日。
六、对投诉处理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答:投诉人对银行保险机构分支机构消费投诉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级机构书面申请核查。核查机构应当对消费投诉处理过程、处理时限和处理结果进行核查,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查决定并告知投诉人。
七、与金融机构协商不成怎么办?
答:如果消费者与金融机构未能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可以申请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北京地区银行业消费者可向北京秉正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中心申请调解,联系电话为010-88689969;北京地区保险业消费者可向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联系电话为010-95001303。调解均是自愿且免费的。
八、与金融机构调解不成,还有其他救济途径么?
答:如调解不成,消费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对纠纷进行裁决。
九、发现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或从业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怎么办?
答:发现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或从业人员等(简称“被举报人”)违反相关银行保险监管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可向违规金融机构(被举报人)所在地的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进行举报。举报人可以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官方网站查询受理举报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举报受理范围等信息。
十、举报多久可以得到答复?
答:对于实名举报,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举报之日起15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举报人;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告知举报人调查意见;情况复杂,可延长调查期限的,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按照《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规定,对于匿名举报,不受上述期限限制,也不用履行相关告知程序。
十一、举报可以撤销么?
答:在举报调查期限内,举报人主动提出撤回举报申请的,视为放弃举报。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不再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
十二、向监管机构举报能解决与金融机构的民事纠纷么?
答:不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被举报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后,如确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但不能解决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的民事纠纷,消费者如有民事诉求还是要通过与金融机构协商、第三方调解、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进行解决。
十三、投诉、举报时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1.提出投诉或举报,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2.在现场投诉或举报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投诉举报处理单位的办公经营秩序,切莫因过激或不当维权使自己陷于违法之境。
消费者维权常识与讲解
#职业打假#近年来,食品安全越来越容易牵动公众的敏感神经,稍有风吹草动,便成为舆论的风口浪尖,而职业打假人也频频进入公众视线。究竟职业打假人行事作风有何特点,行政机关又当如何妥善应对,成为值得探讨的话题。
职业打假人是在消费品领域中通过“知假买假”获取经济利益的一批人。他们一般都具备相当纯熟的法律知识,熟稔行政、司法程序,并且在长期“打假”的过程中,善于利用法律规则,形成了一系列标准化、规范化的“打假”模式。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一买,二公开,三举报,四复议,五诉讼,先民事、后行政,两条腿走路,多方面施压。
一买,是首先在市场上寻找有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进口食品,通常是标签制作错误的,然后直接购买相当的数量,以确保一旦索赔成功能够获得丰厚的回报。
二公开,是向行政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固化证据。通常来讲,许多进口食品在经过进口商品检验的时候,都会出具检验合格的证明文件,部分食品还需要进行标签备案,通过公开这些信息,打假人就可以将产品的经营单位(责任主体)、进出口手续、特别是产品标签等一系列证据固定下来,便于后续的索赔。
三举报,如果打假人买到的产品标签与监管部门的备案不符,那就证明商家存在篡改标签的行为,或者是加贴了不合格的标签。此时打假人就会向食品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要求查处涉案产品,并要求给予奖励。但如果买到的产品标签与备案一致,那就说明企业在进口环节中没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标签是经过检验得到检验检疫部门认可的。这时打假人可能会通过投诉的手段,根据其所掌握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标准,要求检验检疫部门更改检验结论。这个环节也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具体本文会稍后详述。
四复议,如果通过投诉举报,打假人还没有实现其目的,比如行政机关经过调查不认为被举报人涉嫌违法,或者不认可打假人提出的依据,打假人往往还会通过行政复议的途径,向更上一级的行政机关要求复议。复议对打假人来说有几个好处,一是进一步向行政机关施加压力,扩大影响力,同时有可能推翻下级行政机关的结论。二是明确诉讼主体,为第五步的行政诉讼埋下伏笔。
315维权小常识,这些你都掌握了吗
1、如果你通过网络、电视、电话等方式购买的商品,有瑕疵的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除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也就是说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且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当然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网购买到假货、劣质产品后却不能退,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如果你不幸在某京、某多、某宝购买了假货,而当你想要退货的时候,你的维权措施应该是:首先,联系卖家,要求退钱退货,很不幸,卖家你已联系不到,这时候你需要联系某网购平台,向某平台要到卖家的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果此时某平台恰巧又不能提供上述卖家信息,那么你就可以直接要求网站平台对你进行赔付。
3、如果你遭到了产品欺诈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店主承诺“假一赔十”有效吗?
当然有效,“假一赔十”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第二款。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或者经营者向消费者做出承诺的,约定或者承诺的内容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严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按照约定或者承诺履行。
5、超市偷窃被抓“偷一罚十”的条例合法吗?
超市属于企业,法律没有授予超市处罚权,也就是说商家不具有行政处罚权,即没有对外罚款权,偷一罚十”没有依据,就是偷一罚一也是不允许的。超市发现被盗后报案,抓到盗窃犯可以扭送公安局处理。
6、餐厅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定是否合法?
餐厅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的规定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在消费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餐厅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的规定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这项权利,并且这也是一种变相的强迫消费者接受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的权利。
餐厅以这种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是无效的。
7、什么证据对于维权有用?
消费小票,保修单,纸质或电子版合同、发票;
手机录音,录像;
与商家的聊天记录,成交页面、支付页面、电子账单和快递单。
8、消费者维权流程
拍照取证。把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拍下来,并拍清楚你在哪里购买的,照片和视频都可以,如果是网上购物,与商家的聊天记录,成交页面、支付页面、电子账单和快递单等一定要保留好。
谈判斡旋,如果能找到负责人的话,最好和负责人谈判,网上搜集相关法律法规,把手机的录音或者录像功能打开,跟他讲明。
如果不同意,你再进一步表明如果拒不赔付的话,你会投诉到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甚至会通知媒体曝光。
如果负责人还不处理,行政投诉拨打当地消费者维权电话,一般是12315。这些部门介入以后,会调查此事,帮你和店家进行调解,也会给予店家相应的处罚。
法院起诉。经过以上步骤,还没成功的话,拿出杀手锏,将证据材料和起诉状交到法院立案,不用担心法院判决时间过长,这种金额不大的案子,法院一般都走速裁程序,3个月之内就能拿到判决。
9、有关部门维权电话
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
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质量监督投诉电话:12365;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国家旅游服务热线电话:12301;
工信部申诉电话:12300。
作者:晨起朝露,专注于法律职业、自媒体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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