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商业信誉罪立案标准是多少(损害商业信誉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4-01-08
损害商业信誉罪立案标准是多少损害商业信誉罪立案标准如下: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关于更多《损害商业信誉罪立案标准是多少损害商业信誉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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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损害商业信誉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损害商业信誉罪立案标准如下: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

  (2)造成恶劣影响的。

  商业信誉,是指社会公众对某一经营者的经济能力、信用状况等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经营者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名誉的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立案追诉标准(二)》第七十四条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二、

损害商业信誉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31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为目的,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由哪个部门管辖

  损害商业信誉罪应该由犯罪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在律网提醒您,审理的法院应该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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