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犯罪主体有哪些(挪用公款罪判刑过后要还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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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1
挪用公款罪犯罪主体有哪些挪用公款罪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1.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关于更多《挪用公款罪犯罪主体有哪些挪用公款罪判刑过后要还钱吗》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
挪用公款罪犯罪主体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
1.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
挪用公款罪判刑过后要还钱吗
在律网提醒您,挪用公款判刑后还需要还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综上,因挪用公款被判刑的,只是承担了刑事责任,但承担刑事责任后并不表示免除了应负的民事责任。在服刑期满后,仍然要承担归还被挪用公款的民事责任,仍有还款义务的。
三、
刑法挪用公款罪的规定
刑法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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