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新规陪酒的依据是什么(醉驾属于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
醉驾新规陪酒的依据是什么
醉驾新规陪酒的依据:承担连带责任,明知开车的司机酒驾还乘车的,一并处罚。处罚力度和酒驾一样。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驾属于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
醉驾属于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还没有统一的定论,目前学界仍存在许多争议。但绝大多数论者认为,醉驾是故意犯罪行为。因为醉驾是危险驾驶的一种情形,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醉酒驾驶或追逐竞驶的危险驾驶行为会给公共安全造成异地看的危险状态,却仍希望或者放任者一危险状态的发生。这就符合了刑法对故意犯罪的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醉驾保释金什么时候退还
在律网提醒您,醉驾保释金是在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时退还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当出具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