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某,男,1985年生,天津人,初中文化程度,有四次盗窃罪前科。2014年7月24日,因盗窃罪、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时某在服刑期间,出现多次违纪,无法与其他服刑人员和谐相处,情绪控制能力差。狱内危险性评估、再犯风险评估结果均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