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离婚诉讼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