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等10余名村民,2016年初受雇于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到新疆修建水渠,后按公司安排辗转到安微省等地从事路面铺沥青工作。工程完工后,该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工资,剩余大部分工资一直不予支付。刘某等人多次索要,该公司最终向刘某等人出具书面借据,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