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是不需要国安局的人员签字的吧,还有离职证明跟保密协议有直接关系吗?公司这么做是合理的吗?我在一家公司正式上班有4个多月,11.9号我书面提出辞职了,就在家里等公司给我办理离职证明,现在等了近一个月,公司还没有给出明确答复,还有我的工资,说是本月5号手续跟工
原公司的离职证明上盖的电子章,这种情况是有效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