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生物多样性跨区域协同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荆门实际,作出如下决定:2023荆门市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