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人力资源公司合作给他们招人,他们承诺以1000元/人的价给我,我们都签订合同,但合同后面加了句“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请问这句会对他们承诺的给我的价有影响吗?
各位律师:合同中的未尽事宜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