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物业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